理光(中国)投资有限公司(董事长吉田胜美,董事总经理新村悦广,以下略称为理光(中国)),将于2006年1月开始在中国本土实施“废旧产品、耗材容器回收处理机制”。
本机制针对理光(中国)所销售的理光产品中的模拟复印机、数码复合机、数码印刷机、打印机、传真机等的废旧产品以及这些产品的耗材的废旧容器(墨粉盒等)进行回收,再生利用。理光(中国)启动本“回收处理机制”,是为了实践“环境经营”的理念,以实现持续发展可能的“循环型社会”,做出企业应有的贡献。
1.回收处理机制概要:
1)对象区域:
北京市、上海市、广州市。
※将逐渐扩大到中国大陆地区。
2)对象用户:
理光(中国)的直接用户
※将逐渐扩大到代理商用户。
3)再生利用的方法:
根据理光独自的“彗星式循环”(请参考资料1)的概念,首先进行材料的再生利用(Material Recycling)。不能作为材料再生利用的部分,将作为热能(燃料)利用(Thermal Recycling)。作为热能(燃料)利用后的残渣将作为铺路材料或建材等利用。不能被利用的残渣将被废弃在政府承认的废弃场所。(回收再利用率95%以上)
2.回收流程(请参考资料2)
1)从客户处将回收处理对象产品回收至理光(中国)各网点。
2)由理光(中国)各网点委托指定处理企业进行处理。
※回收对象产品将按“一次处理企业”→“二次处理企业”→“最终处理企业” 的顺序被处理。
3)最终处理企业将“再生材料”、“再生产品”进行销售。废弃物将被废弃于政府承认的废弃场所。
※理光(中国)将严格管理“材料再生利用率”、“回收再利用率”等各种数据。
3.指定处理企业:(请参考资料3)
以达到国际环境保护相关标准,符合理光(中国)的“处理企业选定标准”所要求具有的回收处理能力,管理能力的企业作为指定处理企业。
4.环境经营
理光集团认为“环境保护活动”分为以下三个阶段:
1)第一阶段,通常被称做「Passive stage」,为对应法律规定,竞争对手或客户要求等外部压力的阶段。
※即:环境对应(Environmental Compliance)
2)第二阶段,被称做「Pro-Active Stage」,是自己制定更高的目标,积极实施地球环境负担减轻活动的阶段。
※即:环境保护(Environmental Conservation)
3)第三阶段(最终目标阶段),被称作「Responsible stage」,是把环境保护和创造利润同步化的阶段。
※即:环境经营(Environmental Management)
理光集团在全世界范围内,以第三阶段的“环境经营”为目标,为环境保护活动和创造利润的同时实现而努力。
也就是说,通过实践环境保护活动创造利润,从而开创出降低企业自身,客户乃至整个地球的环境负荷及成本的局面,即实现“环境经营”。
近年,在中国相继制定了《静电复印机环境保护要求》、《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》以及《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》等相关环境法规,针对企业对环境所负有的社会责任做出了更多的规范。
理光(中国)作为理光集团在中国的销售统括公司,以“环境对应”“环境保护”的实施为己任,为实现“环境经营”、持续发展可能的“循环型社会”和中国的发展进步做贡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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