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甲方为本公司;乙方为需租打印机用户
2、甲方为乙方提供激光打印机并保证其设备的正常运行。
3、租赁期间,乙方不须支付任何维修费用、硒鼓碳粉的费用。
4、因使用、保管不当而引起的损坏(如带电拔插等),责任由乙方承担但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(仅收材料费)。
5、打印机维修响应为24小时内,2个工作内不能解决的,免费提供相应备用打印机。
6、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在打印机上的标记。标记损坏的,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7、租赁费用:
A4激光打印机,30元/月(kyocera FS-1700,12-18页/分,910为22PPM)
月打印量>1000页,0.13元/页(不足1000页按1000页计算)
>2000,0.12>3000,0.11
>5000,0.10 >10000,0.09
A3激光打印机,30元/月(910),
>1000,0.18元/页;>2000,0.16元/页;>3000,0.15元/页
>5000,0.13元/页; >10000页,0.12元/页
A4彩色激光打印机,50元/月(HP color laserjet 4550)
彩色:>300,1.5元/页,每月打印量不足300张按300张计算.
黑白:0.20元/张
8、押金
A4, 京瓷-1700,800元/台.
A4,京瓷-910,1800元/台A3(kyocera-6700)2800元/台;910,1800元/台.
A4彩色激光打印机,5000元/台.(HP4550全新)
9、付款办法:
押金在交付打印机时一次付清,
结算方式为月结。
押金在打印机退租时一并结清。
10、如打印机发生故障而造成计数丢失,则打印张数按上月同期80%计算。
注:打印机均自带计数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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